近日,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清理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行政性收费,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相关收费基金。此举将有利于公平税负、规范市场,对我市稀土、钨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是全国稀土、钨资源的主产区,稀土、钨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办法的出台,为我市稀土、钨产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实行从价计征后,能使不同省份之间的稀土资源税负保持相对公平,为我市资源型企业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实行从价计征,将有利于增强资源税调节经济结构的功能,为改变我市的产业结构,促进资源型企业的升级和打造稀土深加工“总部经济”奠定良好的基础。从价计征稀土资源税将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从量计征的“采富弃贫”、“税负不公”、“逆向调节”的局面,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能随价格变化而变化的、富有活力的增长空间,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我市稀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赣南稀土行业发展迎来发展的春天。
近年来,市局主动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局,针对赣州稀土、钨产业近年来发展不景气的现状,积极推动稀土和钨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更好地服务稀土和钨产业健康发展。组织人员深入到赣州相关稀土和钨重点企业以及广东、福建等各地,就当前稀土和钨资源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广泛调研,掌握了**手资料,形成了《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钨、稀土资源税情况的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国税总局,引起了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有力促成了“全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座谈会”的召开。受邀参加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7月22—2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座谈会”,我局参会人员在会上提出的稀土和钨实施从价计征可行性建议和相关对策,得到了会议的肯定。今年3月19日,在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文件出台前夕,总局调研组再次来到赣州调研,召开全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我局对国家税务总局《稀土、钨和钼矿资源税从价计征试行办法》的修改意见。从*终出台的办法内容看,该办法基本采纳了我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市局将编印宣传资料,派出宣传分队,加大对稀土和钨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办法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辅导,抓好办法落实,为促进全市稀土和钨产业发展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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